外国月亮比较圆之儿童保护。
我记得有个新闻说一个美国孩子病了,他妈带去看医生。walk in那种。医生认为需要去进一步检查,可能会很严重。开了单子去儿童医院。
然而这个家长,直接回家了,没带孩子去。制度啊,制度。虽然人不是家庭医生,也要对儿童负责,医生没收到报告就问儿童医院,两边一对,孩子没去。直接报警。于是警察来把娃送医院去了。家长收到传票去跟法官交代他够不够格做家长 。
我天朝4个月婴儿被两次扔出窗外。当爹的说不治就不治。无所不能的“有关部门”,这时候就没办法了。我必须承认我智商不够,理解不了在一个管制极其严格的社会,到底为什么不能管一下有生命危险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