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小记 跟心理咨询师提到某些事情的时候,发现我在重复我妈的行为。以前我没很好得去思考为什么我妈是这么表现的,仔细回忆没有回忆出一个原因出来。打电话问我妈,问出了一个我没梳理清楚的问题:为什么她五年级后就不继续读书了,但她的哥哥读到高中毕业,她的弟弟读到初中毕业。按照我妈的说法一是社会因素,当时读书不是主流。我还知道了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就是月经羞耻。五年级,我妈初次来月经。当时卫生条件比较差,用的是月经带,还会垫上一些卫生纸。另外,那时上学的玩伴都没有来过月经。所以她不敢去上学校的厕所,怕被嘲笑;也没有其她同伴互助,讲出来没法被理解。外婆说没事的,但是我妈还是没有继续去上学了。因为周边同龄女性不上学的也挺多的。我妈说这是命运。其实我从不相信命运这种事情,那是无助的人最后能怪罪的且说出来安全的东西。
(2000初)读大学时正流行BBS,很多人的签名档是那段著名的“你们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全世界我到那里,你们比西方记者跑得还快,但问的问题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的改编版,当时还是嘲讽感居多(即一个国家领导人会在答记者问场合如此暴跳如雷),也经常有人用“谈笑风声”来玩梗,毕业后有一些年没再听人提起这些。
再碰到+1梗和各种膜蛤梗流行已经是2015年左右,是公司一个90后的同事跟我聊天时突然提到久违的too young too simple,我有点好奇,他跟我说他很多同学都很喜欢用这些梗,后来聊了更多才发现他和他的同学们对这些梗和老江已经完全是赞赏的态度了——原来以前的领导人还会正面面对记者,闹急了还会发脾气。
想起有一次无聊翻旧书,看到何伟2013年出版的Strange Stones,里面提到他在中国期间和不同的人的访谈/聊天中了解的江在群众中的口碑有多差,仅仅不到十年的功夫竟然大变样,真是全靠同行衬托啊。
首先他是恐惧的,这是久违的被摆到了公共层面的恐惧——这种恐惧触及了这个系统根本性的脆弱、即习与中共的合法性来源——这恰恰证明彭载舟是对的、最早在上海街头喊出「下台」的人群是对的。直指根本的政治性的公共表达,对这一切的荒谬公开地说不,才是最具动员力与生命力的关于语言与身体经验的勇气「启蒙」。恐惧的天秤中那个隐形的砝码现身了 ,虽然这同时意味着这个依旧强大无比的极权机器的疯狂反扑和更加严防死守的管控。
同样让人想叹一声久违的是这个反应短暂地回到了理性独裁者的逻辑,虽然它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瞬,是猝不及防下的一个回神的激灵,因为非理性原本就是权力集中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即便有什么延续性,这也丝毫不值得庆祝而只进一步说明我们处境的可悲,这么多人道灾难的堆积才终于让「亲自指挥」的某一个人理解呼号与疼痛的关联或者找到台阶,而这甚至成了许多人眼中足堪庆贺的胜利——这实在是自我期许上堕落得足够久、与正常的公共生活想像隔绝得足够久、在大环境与具体生活除了指向更坏其他全然无法预判的泥淖里翻滚得足够久,才可能习得的生存惯性。
我心里一直无法摆脱的一条时间线关于规划中2020年全面建成的社会信用系统,这个因为covid在公共讨论层面不如前些年热烈、却恰恰因为covid得以堂而皇之彻头彻尾实现的几乎超越任何反乌托邦小说设定的电子监狱。这是无论习或者官僚集团都无法放弃的甜头、是没有covid也有其他借口加诸所有人的电子镣铐、是早在边疆预演的帝国回旋镖。过去十年以及更久的时间线已经不断向我们证明,自欺欺人对应的只有更彻底更系统性的剥夺与更难以预估的灾难。我们要谈论的难道只是防疫政治、要追问的难道只是这三年吗?
看了Myra——本该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性律师的传奇女人——的故事,好感动……
Myra Colby,和丈夫婚后改姓Bradwell。婚后几年,Myra开始在丈夫开的律所里当助理,期间自学起法律。
1868年,Myra创立了《芝加哥法律新闻》杂志——英美第一份法律杂志,在法律界很受欢迎,通常会刊登法院意见、法律和法令的信息,并且还有揭发丑闻、批评当地律师和司法部门的腐败,并敦促监管的功能。Myra决心提高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因此该杂志还会刊登“与妇女有关的法律”的专栏。
但当时法律规定,已婚妇女不能成为公证人或持有私人财产。
于是,Myra参与起草了1861年的伊利诺伊州已婚妇女财产法案和1869年的收入法案,两项法案都允许已婚妇女控制她们的收入和财产,以允许她以已婚妇女的身份拥有和经营企业,并可以在不在丈夫参与下签订合同的权力,并能保留自己的收入。
这在当时的美国是破天荒的。
1869年8月,Myra成为第一位通过伊利诺斯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女性,但是,伊利诺伊法院拒绝给她颁发律师资格证,理由是:Myra是个女人。
1870年2月5日,伊利诺伊州高等法院再次驳回了她的请求。
首席大法官Charles B. Lawrence说: “上帝设计性别是为了不同的行动领域。”
Myra不肯服输,她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声称因为她是女性而拒绝让她进入律师协会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赋予她的权利(“任何国家都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剥夺美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任何国家都不得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也不得剥夺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人的平等法律保护.…….”)。
但美国最高法以8比1的比例判她败诉,声称:
第十四修正案所说的的特权和豁免权条款并不包括从事某一职业的权利。
法官Joseph Bradley写道:
“女性天生的、合乎体统的胆怯和敏感,显然不适合从事公民生活中的许多职业... ... 女性最重要的命运和使命是履行妻子和母亲的高贵和善良的职责。这是造物主的律法。”
法庭给出的理由如下:
妇女不允许从事法律工作。否则恐将打开洪水的闸门,导致更多的妇女将想要追随Myra Bradwell的脚步;
残忍的案子不适合女人来处理;
州政府担心女性在行政办公室会有不良影响。
尽管败诉,但Myra的案子依然极大地震动了伊利诺伊法律界。
1872年,伊利诺伊州立法机关终于通过了一项新法,规定:
“任何人不得因为性别而被排除或禁止从事任何职业、专业或工作(军人除外)”,并在1875年通过了另一项法律,允许妇女成为公证人。
Myra此后继续她在《芝加哥法律新闻》的工作,她是该杂志的出版商,业务经理和主编。
她还成为妇女选举权运动的积极成员,担任伊利诺伊州妇女选举权协会秘书长,还协助其他州的妇女在各州学习法律,积极推动法律变革和获得法律执照。
在华盛顿,一项反歧视法案于1879年终于获得国会通过,从此允许妇女在联邦法院执业。
1879年,另一名受Myra影响的女性Belva Ann Lockwood终于成为第一位获准进入美国最高法院的女律师,又在1880年成为第一位在最高法院进行案件辩护的女性。
1889年,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Myra Bradwell小学建立,以Myra的名字命名。
1890年,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主动批准了Myra二十一年前的律师资格申请,使她在记录上被接纳日期依然象征性地显示为1869年。
仅在她获得律师资格的四年后,时年63岁的Myra因癌症去世。
她的小女儿Bessie继承了母亲的衣钵。
1882年Bessie从芝加哥联合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学学士,被伊利诺斯州律师协会录取。1885年婚后加入了丈夫的律所。1894年母亲去世后,Bessie加入了《芝加哥法律新闻》编辑部,从助理编辑做起。1907年父亲也去世后,Bessie成为了《芝加哥法律新闻》的主编和所属公司的总裁, 一直工作到了1925年——她去世前两年。
p1-p3分别为Myra、第一名女性律师Belva Ann、Myra的小女儿B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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