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一個季度的廣告收入大概是 600 多億,有大概 40 億給蘋果,保持其搜索在 iOS 上的默認位置。所以說,一個默認就是這個規模的利潤。meta 被蘋果的隱私政策打擊之後,一個默認變化,打掉了他們每個季度 50 億左右的收入,而 app store 的廣告收益一直在飆升。如果算上 google 為了廣告收益上交的 40 億分紅,實際上蘋果的廣告收益早就破百億,超過亞馬遜,雄踞 top3 了。。。大流氓們分贓不均,然後有人感覺其中一個流氓在努力保護自己的隱私,把隱私保護作為自己的價值觀,這種弱智程度我反正是沒想到。。。如果說幾個流氓中最流氓的,其實還就是蘋果。別的幾家好歹還通過開發新技術,回饋了用戶一些真的有用的精確廣告,幫助用戶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蘋果就是靠著 iOS 的份額愣分贓。。。這就像世界 top10 收入的遊戲公司,蘋果和 google 竟然在前五,就特別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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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 微軟的 bing 的業務模式大同小異,只是規模很小、勉強盈利自保罷了。這個業務模式本身沒什麼問題,現代巨量的商品的分發,確實依賴根據用戶信息分發廣告的種種算法的支持。用戶不是沒有 duck duck go 這種選擇,自願用 google 可以理解。主要還是宣傳上,不能明明在靠賣信息分發廣告掙錢,卻告訴用戶自己努力保護其隱私。這種虛假宣傳侵害了消費者在自由市場中必要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