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焊死车位维权 本不该“用魔法打败魔法”】 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某业主自购的停车位遭人霸停数月。据极目新闻报道,在经多次沟通后,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后来反而要求业主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一怒之下,业主直接将车位焊死,将车辆堵死。由此引发热议,不少网友都对霸占车位的行为深恶痛绝。
可以看到,如今各个城市中因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不仅因停车位之争频频引发矛盾冲突,车辆涂鸦、叉车伺候等极端事件也屡屡成为热议的焦点。事实上,车位的归属在法律上并不难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是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外,一旦私人购买或租赁了车位,《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都能证明业主对车位拥有的权益。
尽管法律归属明晰,但在生活中,很多人既不遵守法律,又缺乏规则意识。看得出来,此次湖南小区的这位业主,通过焊死车位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对于缺乏规则意识、对他人权益缺乏敬畏之心的“霸停”,就是要强力唤醒其良知、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他人权益的尊重。
当前,必须承认,对于业主私人车位权益的保护,确实存在难点。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过度维权现象,是因为业主往往面对“霸停”束手无策。假若都诉诸法律,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时间漫长。但一味强调“理性维权”,却常常让业主有理说不出,在维权路上寸步难行。
法治社会最大的利器,就是让敢于触犯他人权益者有畏惧之心。从这个意义而言,对于“霸停”我们还欠缺有效的、有震慑力的手段,还需要执法部门、小区物业、车位业主多方发力。因此,让法律长出牙齿,用严厉的惩处敦促“霸停者”产生规则意识和敬畏之心,“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没有了“霸停”的因,极端维权的果自然将不复存在。(新京报)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3g.k.sohu.com/t/n69202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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