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胡思乱想。
“洗稿”这个词可谓是最让我迷惑的一个词了。
众所周知,版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所以对于同一想法或含义,你完全可以使用不同的语句进行表达,这并不违反版权法。维基百科中贡献部分关于重写的要求便是基于此。
对此有人创造出“洗稿”一词来应对这种情况。我创造出来的想法就是我的,你们谁都不能用,否则就是洗稿。(虽然他自己也借用了前人很多的思想想法)
比“洗稿”更过分的就是抄袭,但什么是抄袭?抄袭的定义是什么?抄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全篇原封不动复制,只改一个作者名字毫无疑问是抄袭。
把别人文章中的某句话搬到自己文中又没有注明出处,是抄袭吗?
集句诗与集句对是抄袭吗?
在写作软件辅助下,将别人文章的句子作为写作要素组成一篇新文章或小说是抄袭吗?
版权?
copyright?
版权为什么与生命权等一些其它权利不同有一个时效限制?
版权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暴力手段禁止除特定个人或组织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对某一作品进行复制、改编、衍生,真的有利于文化创作吗?
版权的合理限制期应当是多少?死后70年是否合理?
版权对于同人创作之类的衍生限制是否合理?在全社会角度来看是否真的有利于文化创作?
将某一商品从价格较便宜的地方运至价格较贵的地方进行出售,并从中获得利益,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抑或是投机倒把?
将某一信息从存在较丰富的一地搬运到存在较匮乏的另一地,协助该信息的扩散,并从中获得利益,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获得信息原作者许可就合理,否则就不合理?
所谓知识产权与实物权利最大的不同是其并不存在独占性。
我有一个苹果,我将这个苹果交给了你,你得到这个苹果的同时我也失去了这个苹果。但知识产权不同,我将某一知识交给你,我并不会同时失去该知识。
人为通过暴力手段限制信息复制,这在信息时代之前,由于印刷设备的有限,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与媒价的关联性被大大削弱了,信息不再必须强力依附于某一实物媒介,通过对实体媒介的管控限制信息的复制与流通也不再那么有效。
诞生于实物时代的版权法,已经有再适应电子信息时代了。于是有了DRM等等不合理的侵害用户权利的丑陋手段想方设法让信息交流回到实物时代,但这些手段代价很大,副作用极多,但却不那么有效。
对于版权,我的看法是:现有的版权制度应当被大规模改革。
某一做法不合法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合理。某一做法合法也不一定意味着合理。
法律并不是不可变的死东西,法律也只是过去经验总结及博弈的产物,将法律奉为圭臬,认为某一事物或做法与现在法律相左便一定是错误的,这就有一些刻舟求剑了。
@acme
存在即合理,其能长久存在是可以从这样的行为中获利,其可以从中获利是因为协助了信息的扩散。
问题的关键是其获得是否与付出的劳动相匹配。其是否有借用渠道优势获得起额利益,甚至损害原作者的利益。简而言之,其存在在鼓励社会创造上的总效应是否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