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极权带来了一个内部挑战,就是极权工具的“使用权”问题。你想啊,如果真有死亡笔记这样的神器,写谁的名字谁死,那么在秦制系统里,哪一级的官员可以有这个权力使用?答案是:哪一级官员都不行,只能皇上自己用。而“赋红码”,其实就是这种意义上的维稳工具,和之前所有其他工具都不是一个级别的。所以说,郑州政法委的副书记,为了自己的维稳职责使用这个东西,主要的罪过根本就不是“法治意识淡薄”,甚至也不是“规矩意识淡薄”,而是“完全没有规矩意识”,也就是俗称的“僭越”。
@normanzxy 觉得不是僭越,本来就是这个功能这个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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