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生於美國伊利諾州的華淑芳,27歲懷抱著醫療助人的初心,遠從美國西雅圖搭船到台灣,從初期在嘉義縣梅山鄉的資源匱乏,到聖馬爾定醫院的興建,及阿里山24小時醫療站設立,就是為救治更多民眾,且一面在台灣奔走籌錢,也遠赴美國募款,只為醫療照護更多人。"

cna.com.tw/news/acul/202012300

感召華修女的雷鳴遠神父也很精采, 清末和法租界打對台, 民初時設法讓中國教會由中國人主教領導成真; 抗戰忙著當醫護, 內戰時被八路軍當成國民黨俘虜, 見證了中國荒謬頹唐的歷史.

"當年,他因為主張「祝聖中國聖父」而被他的修會排斥。但天主的意旨,不是人能阻止的!他為祝聖中國司鐸(神父)為「主教」的努力,竟然因為他修會的阻撓,不讓他留在中國,藉詞歐洲的中國留學生需要他服務,「騙」他回到歐洲,而有了實現的機會:他得到教宗碧岳十一世的感動與認同;在1926年,碧岳十一世在羅馬一口氣親自祝聖了六位中國人為「主教」!讓「中國教會」回歸由中國人主導,成為教會史上一件重大的突破與盛事。"

blog.xuite.net/mingyi36/twblog

感召雷鳴遠神父的則是中國天主教裡第一位被封聖的董文學神父,傳教殉道的董文學令其母國的法國政府在黃埔條約中要求保護傳教,從而令中國解除傳教禁令。

從華修女追溯到雷神父,再從雷神父追溯到董神父, 一個感召一個,總是有前行者令後來者投入奉獻。從法國人到比利時人再到美國人,從武昌到山西再到台灣。這就是所謂芥菜籽的信仰力量,真的很奇妙。你永遠不知道信念會帶來怎樣的演變。

"1835年董文學神父終於獲准前來中國傳教,從法國哈佛港啟程,歷經千辛萬苦,爬山涉水至河南,湖北山區作福傳工作,三年後因清廷的禁令而被捕。在審訊期間,堅忍官員的各種責難、酷刑,於 1840 年被判處死刑。...

教宗良十三世在1889年將董文學神父列為真福品...

1996年6月2日 ,天主再賜其殊榮,使董文學神父成為中華致命真福中第一位被宣聖的聖人"

shilin.catholic.org.tw/Vincent

@perfume63 “法國政府在黃埔條約中要求保護傳教,從而令中國解除傳教禁令”, 據說那時央央大國也沒幾個人通英法文,擔任翻譯的都是傳教士,法文的協議中當時商定的沒有解除傳教禁令,是傳教士在翻譯成中文時私自加上去的,清廷吃了啞巴虧。這事情不知是否屬實

@nil 我相信不至於這樣, 畢竟法國的官僚不可能純聽令傳教士搞條約, 這點職業操守還是有的. 而且也特小看大清利用天主教會各教會互相箝制的這點可能性了.  

@perfume63 我是从王怡的《中国家庭教会史》中看到的:
P14:
所以新教来华,从1807年到1842年的南京条约,再到1860
年的北京条约,这中间约半个世纪是禁教时期,传教是非法的。
南京条约开放了五口通商,沿海有五个城市,老外可以进来,居
住,做生意,建教堂,传福音。但这些宣教士不满足,他们就坐
船,在珠三角地区,沿河道进入内陆,企图往更深的内陆走。有
些传记里写道,他们沿珠江往上走,后面炮艇发现了,就在后面
追击,发炮。一直要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1858年的天津条
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到1860年就完全开放内地了。禁教时期
正式结束。
有个地方,是很多人诟病的。当时的翻译是宣教士。那时
宣教士都参与到和约中来。为什么?因为只有他们会中文。当时
学中文是不要命学会的。两国相交要谈判,签约,只能找到宣教
士做翻译。在1858年,担任翻译的是丁韪良和卫三畏。他们提出
了“宗教宽容条款”,要求取消对中国基督徒的迫害。到了1860
年北京条约,有个法国宣教士为主大发热心,和约有中文版和法
文版,他就在中文版里多加了一句,外国人可以去内地,然后“
开设教堂,建造自便”。但法文版并没有这个话。很久以后才发
现这个外交事故。所以外语不好害死人啊。毕竟中国打了败仗,
也就认了。这样从1860年后,宣教士就可以去内地建立教会。到
1865年,戴德生在宁波成立了内地会。这个不断地向西、向西、
再向西,向下、向下、再向下的过程就开始了。

chinesepen.org/wp-content/uplo

@nil 囧, 大清不是吃素的啊, 最先與歐美諸國的條約中均將傳教範圍限定在通商口岸即可見一斑. 以下提供附各條約相關條文文字及清國公文書文出處說明者, 似較可信:

laijohn.com/BOOK1/082.htm

@perfume63 帖文中正有此項啊:
咸豐10年(1860年)中法「北京條約」,在其第6款規定凡在禁教期間被沒收的教會及慈善事業的產業各發還業主;而中文約本上云:「又將前謀害奉天主教者之時所充之天主堂、學堂、塋墳、田土、房廊等件,應還交法國駐紮京師之欽差大臣,轉交該處奉獻之人;」。(旁有圈點之文句,其實 未見於法文約本,兩者約款不符一事,直到光緒21年(1895年)才由中國政府發覺,但已無法改變)。英美等國,均援用「最惠國約款」而同等享有權利。

1860年的條約,到1895年才發現不對,哈哈

@nil 噗哧:這是購地產權保障,離保護傳教還有一段距離啦。 :0120:

1866年同文館成立後就沒這種小手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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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ume63 對啊,“中法天津條約第13款更進一步說:「……凡按第8款備有蓋印執照安然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凡中國人願信崇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毫無查禁,皆免懲治……」。”
那時到內地傳教已經合法了,只是不得購置田產建教堂,所以法國傳教士私自加了這麼一條,就意味着傳教完全合法化了
這種小手腳還是多多益善啊,哈哈

@nil 不好不好,這種違反契約合意精神的作法著實要不得,靠詐欺得來的果實,天主也不會接受的。

@perfume63 所以說爭議極大啊,當時清廷和羅孝全的門生洪大師的叛軍激戰正酣,才沒閒暇顧及這等小事,哈哈

@nil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不要同時開多線戰場 & 學習外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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