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导 言 我们的栖身地——今日美国——乃是世界上言论最为开放的社会。美国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比起其他任何国家的人来说,都更为自由;而且这样的自由胜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我们可以曝光各种秘密,不管来自政府大楼 还是私家卧室。我们可以批评执政的官员,他们彼此之间也在积极地互揭老底儿,丝毫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印刷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无论哪种形式,法庭基本上都不会阻止人们按各自的心愿发表意见。甚至那些令人厌恶 、耸人听闻的言论,谈政治的、玩艺术的,也可以完全自由地进入思想市场。

其他一些看起来与美国相似的国家——举例而言,比如英国——在关于什么可以说、什么又不可以说这个问题上,往往设定了更多限制。

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差异?我们所 享有的非同寻常的自由又从何而来?答案似乎不言自明,那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这条修正案特别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但是,仅靠这条十四个字的规定本身,造就不了我们的伟大自由, 因为在过去数十年间,它并没有为批判性言论提供应有的保护。

1798年,也就是第一修正案被列入宪法的第七个年头,国会制定了一部法律,以惩治丑化总统的言论。因为撰文嘲讽亚当斯总统(John Adams),一些编辑锒铛入狱。一个世纪以后,因为批评威尔逊总统(Woodrow Wilson)的政策决议,几个可怜虫冒犯了国会制定的另一部法律,被判二十年监禁。

在今天,每一位总统都成了批评和嘲讽的靶子。就算最刻薄的 批评家,如果因言获罪,都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即使他/她有可能被告上法庭,法庭也会以与第一修正案冲突为由,拒绝受案。可见,这一有关言论与出版的十四字条款,背后暗流涌动,而涵义已然今非昔比。更准确地讲,法官 和社会公众对于这十四字条款的理解,发生了改变。

t.me/private_channel_c14370a/1

Sign in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ation
CleverLibre Social

CleverLibre Social is an inclusive social instance for open discussion, learning, and community.
All cultures welcome.
Hate speech and harassment strictly forbid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