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黑名单 #共享黑名单 #拉黑
我自己对任何人分享出ta的黑名单这个行为没什么意见。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自由的言论。
但我倾向于觉得,直接导入使用别人“共享黑名单”,这个行为是有点懒惰且对自己不负责任的。

为了“便利性”而放弃一部分的拉黑自主权,这种做法是一种个人选择,但是不符合我个人的喜好。
一个人的时间线/信息流还是自己控制比较好。

骚扰/人肉之类的行为,没有共享黑名单也一样会存在。把人性上的东西怪罪到技术上,我觉得有点微妙。

长毛象世界如果有了共享黑名单,那这玩意的性质还和微博的“一键拉黑监督员”插件还不太一样……后者是必需品,拉黑的自主权和人身安全比起来那真是小意思了。墙内网络之所以垃圾,其中一点就在于——逼迫人在自由和安全之间二选一,当然这个二选一本质上是二选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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