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blog写作的理由
看过《到灯塔去》的朋友应该不会忘记 Mrs. Ramsay 为一桌子人准备的压轴硬菜 boeuf en daube(法式红酒烩牛肉),毫无疑问 Mrs. Ramsay 耗费心力准备的这道佳肴是她的存在感,奉献感的体现。最近读到 Paris Review 的一篇专栏,作者从厨师的角度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1. 在当时的英国,红酒烩牛肉其实是一道非常家常的菜(类似于咱们的红烧肉?),既不需要费时费力准备(其实做起来很省事),又没什么卖相,一般不会拿来当作宴请宾客的压轴硬菜。
2. 伍尔夫在小说中对这道菜的描写也有些不对劲。伍尔夫形容这道菜是 “savory confusion of brown and yellow meats”,可是任何的炖菜,尤其是红酒炖菜可以是 brown,可以是 black,都不可能是 yellow。
作者对此的解释是:伍尔夫暗示了 Mrs. Ramsay 的主观认知可客观现实的差距。
或许她认为自己是整个家庭重要菜肴的提供者,但是在其他人眼中其实平平无奇。做菜如此,做家庭主妇的也一样。想想伍尔夫是如何交代 Mrs. Ramsay 的死的:把她的死讯放在中括号里一句话就交代了,像不像被倒掉的剩菜?换句话说,伍尔夫通过一道菜预言了 Mrs. Ramsay 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