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暴言
对于现有版权制度,我认为很多地方都是不合理的。现有的版权制度应当被大幅度改革。
版权制度存在的目的是鼓励创作,繁荣思想,而不是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只是为了实现鼓励创作这一目的的手段罢了。
刚刚看到原神抄袭的嘟文,突然想到“集句诗”、“集句对”这种特殊体裁的诗与对联。
如果“集句”是最近新近出现的事物,大概也逃不过抄袭的指责。这就很明显体现出现有版权制度的荒谬之处了。
版权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创作,最终应当落实在尊重创作者的劳动上。
那些写出这些优美诗句的人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应当被尊重,但是从浩如烟海的诗句中集出意思联贯,音律对称的新诗所消耗的时间精力也许并不比从头写一首诗所费的时间精力少,这些时间精力不也应当被尊重吗?
在他人劳动成果的基础之上,付出自己的劳动创作出新的作品,自己所付出的劳动难道不应该被保护吗?就因为你在他人创作的基础之上进行再创作,所以你的创作就是非法的?你所付出的时间不但没有被尊重,反倒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原作者的创作是创作,同人的创作就不是创作了?原作者所花费的时间就是时间?同人作者所花费的时间就不是时间了?
至少目前版权制度对于衍生权的限制,我认为是非常非常不合理的。
另外,软件专利也是一项非常扯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