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vestone 其实归根结底,URL Bot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有「讨厌Bot(作者)傲慢态度」的空间。在真正重要的问题上,人们通常会更务实。
@knockknock @seanmiona @tui63 我觉得讨厌URL Bot的人需要的是共情,谈这些解决方法无法真正回应她们。
@waterloosunset @zxcvbnmnbvcxz @board 计算机科学的大部分内容学起来对数学要求不高,高中文化就够;机器学习这类确实是要一些的,但网络开发这类基本没有
@fujimaruritsuka 别说macOS,公司的8代i7戴尔笔记本Win 10系统,Outlook客户端卡顿程度堪比网页版;而界面布局后者占优,所以我都是用网页版。也不知道是outlook拉胯还是英特尔拉胯。
@fujimaruritsuka Office是摇钱树,Windows不是。现在微软活明白了,但是也晚了。那么大的历史包袱想解决太难。
@naruran@me.ns.ci Emacs:http://xahlee.info/emacs/emacs/emacs_unfill-paragraph.html
@harryonthemoon 是的,确实多数时候我们还是得呆在舒适区里补充能量 ![]()
@sd 对,B站手机客户端默认分享的短链接就只包含跟踪参数。URL Bot一开始提醒我还搞得我莫名其妙,仔细看才发现链接参数不是BV号。
@Renn 您的回复推送后随即消失了,我不清楚您是否认为我是URL Bot的坚定支持者而懒得和我继续争辩。
然而并非如此。我乐见对Bot准确鲜明的批判。无差别发送提示消息的行为弊端如您所说显而易见,这种行为是否恰当我也在纠结。我始终会反对的,只是不恰当、乃至廉价的批判而已。
@Renn 既然有人反感,那我想URL Bot发送提示的表达与行为方式就值得讨论与批判。但我认为并一直强调表达观点时应该**谨慎类比**[1],这会带来额外(乃至错误)的隐喻。
「拍了照存檔到公開論壇……我一般管這種叫威脅」,我理解为您在类比Bot回复用户的提醒。考虑到联邦宇宙中**任何人都能访问公开嘟文**,那么我在此引文回复也可以称作威胁了。然而我们不应称之为「威胁」,因为Bot并未扬言事后伤害当事人。
那么我们能否要求Bot私信回复?我认为这样无法达到URL Bot的初衷。追踪链接会威胁到所有浏览嘟文点击链接的用户,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私域问题;除非认为我们**并不那么在乎浏览自己嘟文的人被跟踪**。这无可厚非,但在讨论中不该回避这点。
我觉得这个话题应当展开来说一说
https://alive.bar/@fornever/108691748274858131
任何mastodon用户发送的公开嘟文,都是以「任何人都可浏览」为前提的
所以bot并不是「监听」公开内容,而是发布者「选择」了将嘟文向全联邦宇宙广播
更恰当的比喻,我觉得是这样:
有人在路上拍拍你的肩,告诉你背包拉链开了
可能你并不在意,或者是有意开着的;
但无论你的出发点如何,如果你不想被别人提醒,或者甚至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看到」你的背包,你都可以通过设置轻松地实现
没有道理说你走在街上,但你要求「默认情况下别人不许看你,除非被我允许的情况例外」,因为「人和物在公共场合的可见性」本来就是和公共场合的「公共」属性强绑定的
一个类似的情景是,我可以不可以禁止别人评论我的嘟文?当然可以,发布的时候选择不同的公开范围就行;我可不可以保持开放评论,但不让某个人评论我的嘟文?当然可以,拉黑该ID就行。但如果在「不做任何设置」的情况下,公共空间的「默认」规则就是公开、可评论的,这是「公共」的含义。
同为在茧中互联网圈养十几年的用户,我能感觉强内外用户对于「隐私」和「安全」的理解的确有越来越大的鸿沟了。
Yet another @tyfulcrum in Fediverse
SW-5439-1894-7876
防火长城重度用户;机器学习系统全栈工程师(仮);我会定期清除无真人痕迹的关注者 ¶
𝙷𝚎𝚊𝚟𝚢 𝙶𝙵𝚆 𝚞𝚜𝚎𝚛; (𝚙𝚛𝚘𝚜𝚙𝚎𝚌𝚝𝚒𝚟𝚎) 𝙼𝙻𝚂𝚢𝚜 𝚏𝚞𝚕𝚕 𝚜𝚝𝚊𝚌𝚔 𝚎𝚗𝚐𝚒𝚗𝚎𝚎𝚛; 𝙸 𝚠𝚘𝚞𝚕𝚍 𝚛𝚎𝚖𝚘𝚟𝚎 𝚗𝚘𝚗-𝚑𝚞𝚖𝚊𝚗 𝚏𝚘𝚕𝚕𝚘𝚠𝚎𝚛𝚜 𝚛𝚎𝚐𝚞𝚕𝚊𝚛𝚕𝚢 ¶
𝚣𝚑-𝚌𝚖𝚗-𝙷𝚊𝚗𝚜, 𝚎𝚗-𝟸, 𝚍𝚎-𝟷, 𝚓𝚙-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