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是无解的,之前大家说的“疯婆子理论”
和别人吵架吵到大喊大叫的时候,别人指着你对其他人说:这个人疯了。
反抗的话别人会说:疯子从来没觉得自己疯了,就像喝酒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醉了。
不反抗的话别人会说:你看,佢默认了。
泪失禁+有心理障碍(史)的人完全没有办法反驳。
大学里男猴犯法在厕所偷拍女生然后放网上之类的,他说自己是精神问题需要自慰之类的,警察劝合,不作为,也没办法立案。
他能有什么处罚吗?似乎也没有,换一个名字换一个身份换一个手机号和工作地点,只要沉得住气,什么事都可以轻轻变成上一个身份的遗作,何况根本没有立案,换了名字之后速速归零。
刚刚看到说要给孩子录一段反特色社会主义言论(乳华),孩子丢了也能迅速找到。但实际小朋友一丢之后,人贩子首先会给小孩改变发型和衣服,然后让佢睡觉。这一下就基本断绝了找到的可能。
人说天网恢恢,到底他妈的抓了谁啊?